罗素悖论
罗素悖论是一个反例天真的集合理论,它将集合定义为任何可定义的集合。悖论定义了集合 所有的集合不并注意到这一点
- 如果 包含本身,那么 一定是一个集合根据定义它不是自己的成员 ,这是矛盾的;
- 如果 难道它自己也不能控制吗 是否有一个集合不是它自己的成员,因而被包含其中 根据定义,这也是一个矛盾。
这个矛盾就是罗素的悖论。它意义重大,因为它重新定义了集理论,这在当时作为数学的基本公理(例如皮亚诺公理在集合语言中被重新定义。
罗素悖论(以及类似的问题)最终被公理集理论解决ZFC在泽梅洛、弗兰克尔和斯科勒姆之后,它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公理的选择不再有争议。简而言之,ZFC通过定义一套公理来解决这个悖论不必要的情况下,有一组对象满足某种给定的性质,不像朴素集理论任何属性定义了一组满足它的对象。
非正式的配方
考虑一个理发师,他正好给那些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(例如,理发师给所有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,而不给其他人刮胡子)。然后
- 如果理发师自己刮胡子,那么理发师就是“那些不刮胡子的人”的一个例子,这是一个矛盾;
- 如果理发师不给自己刮胡子,那么理发师就是“那些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”的一个例子,因此理发师也给自己刮胡子——这也是一个矛盾。
因此,理发师不给自己刮胡子,但他也不刮胡子不自己刮胡子,这就是悖论。
在上面的例子中,一个简单的解决方法是“不存在这样的理发师”,但罗素悖论的要点是这样一个“理发师”(即一组)必须如果朴素集理论是一致的,则存在。由于这个理发师导致了一个悖论,朴素集理论必定是不一致的。
动机和重要性
集理论是在20世纪20年代之前引起特别关注的吗 因为它的语言在形式化一般数学方面非常有用。例如,只有少数应用程序是
- 中的集合可以形式化算术皮亚诺公理.由于许多数学仅仅依赖于算术的完整性,这允许大量的数学被含蓄地形式化。
- 双射可以理解为关于集合一对一对应的陈述,这也导致…
- 规范化的∞和基数,特别是在定义不同类型的无穷时,比如康托的无穷证明实数比整数多。
由于这种极其有用的形式化,许多数学被重新定义为Cantorian集合理论,以至于它(字面上)形成了数学的基础。
罗素的悖论表明,颂歌集理论导致了矛盾,这意味着不仅集合理论需要重新思考,而且大多数数学(由于依赖于集合理论)在技术上都存在疑问。幸运的是,这个领域不久就被新的公理修复了(ZFC),而集合论至今仍是数学的主要基础体系。
正式定义和公式
天真的集合理论是关于谓词逻辑与二元谓词 ,满足
对于任何谓词 .这就是所谓的无限制的理解,意味着
存在一个集合 哪些成员恰好是满足谓词的对象 .
朴素集理论还包含另外两个公理ZFC还包含):
存在的实例:
给出一个这样的公式 ,可以推断 一些新的符号 .
这就是说,如果存在某种满足给定属性的对象,则可以给该元素命名 (以某种方式) 以前没有使用过)。例如,
- 存在一个满足方程的数 .
- 定义 是满足这个方程的一个数 .
是有效的逻辑。
普遍的实例:
给出一个这样的公式 ,可以推断 对于任何 在宇宙中。
直观地说,这个公理表明,如果所有东西都满足某种性质,那么其中任何一个东西也都满足这个性质。例如,
- 所有住在加利福尼亚的人都住在美国(假设)
- 约翰住在加利福尼亚。(暗示约翰是宇宙的一部分)
- 约翰住在美国(引用普遍实例化)
是有效的逻辑。
这些公理足以说明罗素的悖论:
- 考虑到谓词 .
- 通过不受限制的理解,存在一个集合 由满足谓词的元素组成的 .
- 通过存在实例化,存在一个 这样 .
- 通过普遍的实例化, (在宇宙中)满足谓词 ,所以 ,
这是一个矛盾,暗示朴素集理论是不一致的。
解决矛盾
大致来说,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罗素悖论:要么
- 改变逻辑语言,即。一阶逻辑,集合理论的公理是用,或
- 改变集合理论的公理,同时保留它们所表达的逻辑语言。
罗素在尝试重新定义集合理论时采用了第一种方法数学原理、发展类型理论在这个过程中。然而,尽管他们最终以这种方式成功地定义了算术,但他们无法用纯逻辑来做到这一点,因此出现了其他问题。
事实上,哥德尔证明了这一点皮亚诺算术是不完整的(假设皮亚诺算法是一致的),本质上表明罗素的方法是不可能形式化的。哥德尔这样做,证明了他的赞誉不完备定理.
第二种方法是改变集合理论的公理,Zermelo(后来由Franekel和Skolem加入)在他的推导中支持ZFC.这就解决了这个悖论,用受限制的理解(也称为规范):
给定一个谓词 里面有自由变量 ,
本质上,这意味着给定一个集合 和一个谓词 的子集
(即 满足谓词 )存在。
这就解决了罗素的悖论子集可以构造,而不是以任何形式表达的集合 .从这个意义上说,罗素悖论可以证明这一点
不存在包含所有集合的集合,
这本身也是一个有用的结果。